如何更改处分
时间:2024-12-26 1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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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处分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诉
被处分人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的15天内向上级提交申诉状。上级在接到申诉状后会进行审核调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需要变更处分的情节,经领导研究决定后可以变更处分。
自我改正与申请
受处分本人需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进行改正。改正后,可以申请撤销处分。申请时需要写申请书,态度要诚恳,字写得要好,以便相关领导能够看出改正的态度。申请书需要提交给辅导员签字,然后系主任签字,最后交到院领导那里签字盖章。手续办好后会发一张处分撤销通知书。
重大立功表现
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如获得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如果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撤销处分。
法律依据
党纪处分决定的撤销及变更需要由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者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审批。如果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已撤销,可以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党组织办理。
建议
及时申诉:如果对处分决定不服,应尽快提交申诉状,以便及时进行复议和调查。
诚恳改正:在申请撤销处分时,态度要诚恳,并详细说明改正情况,以便领导能够做出公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