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如何留置
时间:2024-12-26 21:55:33
浏览量:0
在民事诉讼中,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留置送达:
邀请见证人
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
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明拒收诉讼文书的事由和日期。
签名或盖章
由送达人和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送达过程。
留置文书
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记录送达过程
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以备后续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即使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也可以完成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确保法律文书的有效传递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建议
邀请见证人时,最好选择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以确保见证的公正性。
记录送达过程时,应确保照片或录像清晰可辨,能够明确显示文书的内容和送达的日期。